甲骨文用辞及福祐辞

作者 郭静云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561期 发布时间 2014-11-10

“用”字在甲骨文中出现超过两千次,属极为常见的字词之一。“用”字大部分出现在祭辞中,但也有不少与祭祀无关的文例;另外还有几百条仅有一个“用”字的刻辞,所以在字义掌握上相当困难。
《说文·用部》:“用,可施行也。从卜、中。”段玉裁注:“卜中则可施行,故取以会意。”甲骨文“用”字的字形明确从“卜”,徐中舒定义为“决定吉凶”的意思。笔者通读甲骨刻辞,发现其中的“用”字含义与现代语文有差异,反而与许慎的定义较接近,亦即透过祭礼祈求崇高者的允许、卜问吉祥等。
用辞在甲骨文中的实际作用,或许不限于单纯的“享用祭品”的意思。其虽然常用于祭祀辞中,但“用”的本义源自施行占卜、决定事情的吉凶,所以它的意思也涉及各方面占卜的作用,包括确定祭礼的方式、卜问祭礼的成功、确定事情的吉凶等等。“用”字在祭祀辞中,除了卜问祭品和祭礼的流程,也可以卜问祭礼的成功、是否被神祖接受、是否达成祭者的目的,并获得神祖的护佑。“用”字作问辞或验辞都是表达正面的意思。祭礼有“用”,是指祭礼有吉祥、成功的效果,所以用辞在祭祀辞中的含义接近于“吉”,即代表顺利成功的情况,可视为福祐辞。
总而言之,“用”字在祭祀辞中可具有双方向的意涵:一方面是用祭品祭祀祖先,另一方面则由祭祀者受祐于祭礼的结果。这与后世金文的记录相同,一方面是“用作”,即表达以某财物来源制造享祀祖先的礼器,或以某祭品享祀祖先的意思;另一方面,“宝用”则表达祭礼对祭祀者及其后裔的作用。祭祖的甲骨文和商周金文两者都属宗庙祭录,所以其用辞含义相同是非常合理的事。
如果从后世的祭礼活动看,通常的流程是祭品准备好后,祈问受祀对象,所备之物是否正确;祭礼活动时,进行升献并祈祷,再问受祀对象是否满意,最后进行祈祷,求得受祀者的保佑。殷商时期的祭礼活动流程亦应与此相类,
甲骨记录“用”字的出现,也正涵盖了这三种意思:提供祭品给神使用,神使用了祭品,祭祀者受用神的支持。
甲骨文“用”字不仅出现在祭祀卜辞中,也见于祈雨、求年、田猎、征伐等的占卜记录中。在非祭祀辞中“用”字均指占卜符瑞,而“不用”则指祈求没有成功。在猎辞和战辞中,“用”字均有“得”的意思,表达田猎有获,或战事取得成功,故也有福祐辞的含义。
“用”字的含义颇为广泛,可作为问辞或验辞,表示有吉、有得、顺事、可用等情况。“用”字常常单独成句,笔者认为,这些记录类似甲骨文吉、不吉、咎、亡咎等吉祥辞。甲骨文“用”字本身与“吉”字的意思相仿。有吉,就可得而用之;有吉,事情就可以顺利施行;事情顺利就是吉。“用”字在许多卜骨上,一如刻在卜辞旁边的吉字,以表达占卜的吉祥结果。
“用”或“兹用”,验辞常与“吉”“大吉”等瑞祥记录连续或互换。
我们可以推断,在殷商占卜文化中“吉”和“用”的概念是相近的。换言之,殷商占卜文化中,用辞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卜问、确认占卜结果、祭祀、祈祷过程外,甲骨用辞也常带有福祐辞的作用,或与其他福祐字汇作复合词。其中有吉用、祝用、祐用、用若、用正、禨用、率用、永用等等。

作者简介
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先秦史、先秦信仰、古文字与出土文献研究。本文摘编自中国文字博物馆第三届文字发展论坛论文集《甲骨文用辞及福祐辞》结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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