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简繁字之调整——从汉字“简繁并存”的客观性讨论简繁转换

作者 蔡雪雯 赖国容 来源 《汉字书同文研究》第6辑(2005年) 发布时间 2014-12-14

内容提要】简化汉字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也大体顺应了社会及文化发展的需要;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繁体字与简化字还将不可避免地处于并存状态,这一状态反映到计算机信息处理上就是需要进行“简繁转换”。简繁字之间“一对多”的对应关系,是简繁转换出现混乱的主因。本文提出了将“一对多简繁字”中一部分繁体字恢复、另一部分繁体字根据简化偏旁进行类推简化的具体建议方案,以达到调整简繁字“一对多”为“一对一”的目的。
关键词】简化  简化字  繁体字  简繁转换

根据汉字形体演变的历史轨迹,可以看出汉字简化已持续了一个漫长时期。清末以来的汉字简化运动、特别是建国后《汉字简化方案》推行后,使汉字简化逐渐趋于规范平稳。当前的简化汉字基本上符合现实社会大众的需求。是否继续简化?需要谨慎考虑。同时,繁体字的存在价值,也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汉字还要不要继续简化?
古时,随着历史的演变、朝代的变更,人们需要记忆和传递的信息日益增加,促使人们不断采取减少线条或笔画构成、简省构字部件等办法去改造汉字,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步改进,以适应时代的需要。不可否认,简体字的产生与普遍使用,是社会求简的一种表现。汉字的简化古已有之,它随着汉字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汉字的发展而发展。这一点,在古时碑文、抄本刻本等方面都有可考的例证。认识简体字存在与演变的久远历史,对于汉字的规范统一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简化汉字作为当今社会的规范用字,乃至成为联合国使用中文的规范,在运用上处于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平稳规范时期。“继续简化汉字”[1]已不再是当前汉字改革的重点。正如1986年6月24日,中国国务院在批准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中指出:“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这就是说,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我国现行汉字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此,一定要有充分认识;然而,对于《汉字简化方案》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以利于社会应用”。对这一点,同样也要有充分的认识。换言之,对现行简化汉字中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谨的修订和少量适度的补充后,中国汉字的简化即可告一段落。
二、“全面恢复使用繁体字”是否可行?
既然不宜“继续简化”[2]那么,“全面恢复使用繁体字”[3]是否可行?我们认为,这样的话,就走上另一极端,实不可行。尽管繁体字有它存在的意义,在未来的一个长时期内,它仍将与简化字共存,但完全恢复繁体字是不切实际的。
繁体字在汉字发展过程中一直与简化字同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社会上重新兴起“繁体风”。广告牌匾上、电影字幕中、报刊杂志里,繁体字随处可见,大有东山再起的势头,甚至有人提出实行“识繁写简”或“印刷用繁、书写用简”的主张。“识繁写简”如果得以实施,将会造成书面印刷与手写的字形相异,有悖于易识与易用间的衔接。也有悖于现今求速度的大众心理,容易形成乱造简体字之风。
尽管简化字取代了繁体字的正统地位,但由于繁体字承载着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作为历史遗产的继承,仍然还具有存在的意义。简化字与繁体字,使用领域不同,不能存此废彼、一并取代。简化字已经普及于大众;繁体字在一段时期内将是学术领域和高层次文化人掌握和使用的专业工具。所以,完全恢复繁体字是不切实际的。如果硬要“全面恢复繁体字、停止使用简化字”[4]的话,又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适应期。这既不符合汉字历史演变的必然趋势,也干扰了长期以来所做的文字规范工作,不利于社会应用。
既然繁体字还有存在的必要,那么如何与简化字协调共存呢?特别是在电脑上如何实现简繁字的自动转换以适应古籍整理出版等专业领域的需要呢?对这个问题应该提出具体方案来进行讨论。
三、解决简繁字自动转换是信息时代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简繁关系的调整,可以有多种方案。从现代汉字信息处理的角度看,以“一对一”取代“一对多”,是比较切实可行的。
计算机如今正往人工智能方面发展,并已取得部分成果。现行中文操作系统便有“简繁转换”的功能,但是电脑还没灵活到具有人脑的思维能力,还不可能把一个对应于两个或三个繁体字的简化字加以分化。使用过计算机简繁转换功能的人都知道,“简繁转换”和“繁简转换”,尤其是“由简到繁”的自动转换,会出现许多错误,以致改不胜改,大大降低了信息处理的效率。这主要是由简繁字之间“一对多”的对应关系造成的。也是《简化字方案》和《简化字总表》本身的历史局限,是制定、编纂两表时始料不及的。
所谓的简繁字“一对多”是指一个简化字与两个或三个繁体字对应,由简到繁转换时需要分化。例如,“发”要分化为“發”(發現)和“髪”(头髪);“历”要分化为“歷”(经歷)和“曆”(日曆);“脏”要分化为“髒”(骯髒)和“臓”(内臟);“钟”要分化为“鍾”(一见鍾情)和“鐘”(闹鐘);“台”要分化为“臺”(窗臺)、“檯”(写字檯)和“颱”(颱风),等等。而有些字的分化条件并不明确,在简繁转换时还会出现难以掌握的情况。像“斗牛”要分化为“斗(dǒu)牛”(星宿名)和“鬥(dòu)牛”;“太后”要分化为“太后”(如西太后)和“太後”(我坐的位子太後);“不干”要分化为“不乾(gān)”、“不幹(gàn)”和“不干(gān)”(不干你事儿),等等。假若简繁字能够实现一一对应,那么在转换时就方便了。如今,欲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效率,解决简繁字“一对多”问题是当务之急。
要解决简繁对应问题,最迫切的便是取消简繁字的“一对多”,改而实行“一对一”转换,即一个简化字对应一个繁体字。可是汉字简化至此,已基本稳定,若再增加一些新的简化字,则又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去推行;而且简化字不像繁体字,繁体字保留了以形表义的特征,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很多符号化的简化字却不具备这种功能,再新增简化字会加重人们的记忆负担。如果依据已简化的字和简化偏旁对一部分被合并简化的繁体字进行类推简化后恢复使用,余下的被合并简化的繁体字和若干已被废止使用的“异体字”直接恢复使用,那么就既不会增加记忆的负担,又可以解决简繁转换的问题了。
这样做,是有先例的。1964年版的《简化字总表》将“覆”、“像”、“叠”、“囉”,简化为“复”、“象”、“迭”、“罗”,到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时候,便将“复[覆]”、“象[像]”、“迭[叠]”恢复为原字,而“囉”则以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根据这点,我们可以试着寻找解决简繁字转换问题的途径。
四、解决简繁字转换的具体建议与方案
1. 建议类推简化后恢复使用的字
(1) 一个简化字对应的多个繁体字有部分字形相同,且该相同的字形又已经有简化字形。可依据简化字形对这些字分别进行类推简化后恢复使用,以达到简繁一一对应。例如:


简化字

对应的繁体字(括号内为相应词例)

建议类推
简化的字

(1)

(2)

蘇(紫蘇)

囌(嚕囌)

囌—口+苏

團(團結)

糰(飯糰)

糰—米+团

當(當前)

噹(叮噹)

噹—口+当

飢(飢餓)

饑(饑荒)

饑—饣+幾

鹵(鹵素)

滷(滷汁)

滷—氵+卤

擺(擺脫)

襬(下襬)

襬—衤+罢

彌(彌補)

瀰(瀰漫)

瀰—氵+弥

纖xiān(纖維)

縴qiàn(拉縴)

縴—纟+牵

鐘(鬧鐘)

鍾(鍾意)

鍾—钅+重

盡(盡力)

儘(儘管)

儘—亻+尽

惡(凶惡,可恶)

噁ě(噁心)

噁—口+恶

(“饥”对应的繁体字之一“饑”,因67页中有建议恢复“几”对应的繁体字“幾”,故在此只依据简化偏旁“饣”进行类推简化,把“饑”简化为“饣+幾”;“纤”对应的两个繁体字“纖”和“縴”读音不同,只在字形上偏旁相同。考虑到“纖”字的笔画较多,而且“縴”字可依据简化偏旁“纟”、“牵”进行类推简化,故选择将“縴”简化为“纟+牵”,而“纖”仍简化为“纤”。 “钟”的两个繁体“鍾”和“鐘”之间,由于社会上部分人习惯将“鍾”写成“锺”,所以在这里建议将“鍾”依据类推偏旁“钅”类推简化成“钅+重”。)
(2) 一个简化字对应的多个繁体字字形不同,但多个繁体字中有些字的部分字形已有简化字形,建议仿照上述(1)的方法依据简化字形对这些字进行类推简化后恢复使用,以达到简繁一一对应。例如:


简化字

对应的繁体字
(括号内为相应词组)

建  议
类推简化的字

(1)

(2)

(3)

 


(匯款)


(彙集)

 

彙—彐+ 冖+果
(上下结构)


(窗臺)
(臺灣)


(寫字檯)


(颱風)

檯——木+台
颱——风+台

(“台”的繁体“颱”与“臺”、“檯”并无相似处,但其笔画比“臺”少,而且它由風字和台字构成,较形象,故只将它根据简化偏旁“风”字类推简化为“风+台”;)
(3) 一部分繁体字在简化时直接用另一个原有的笔画少的字兼代,但它的偏旁可以类推简化。建议对偏旁类推简化后恢复使用。例如:


简体

简字本义词组

繁体

繁字本义词组

建    议
类推简化的字

大辟(法律)

開闢;闢謠;精闢

闢——门+辟

向(介词,表示动作的方向)前看;志向;偏向

嚮(临近)晚;
嚮來

嚮——乡+向(上下)

愿(恭谨)

甘願;願望(希望);
還願(迷信的人对神佛许下的酬谢)

願——原+页

致敬;致富;
兴致

細緻

緻——纟+致

2. 建议直接恢复使用的繁体字
(1) 一些繁体字的音、义本来就不相同,却合并简化为同一简化字,建议恢复使用其中一个字。例如:


简体字

对应的繁体字(括号内为相应词组)

建议恢复使用的字

(1)

(2)

髒zāng(骯髒)

臟zàng(内臟)

隻zhī(兩隻手)

衹zhǐ(衹是)

發fā(發現)

髮fà(頭髮)

(2) 有些简化字是取被其替代的多个繁体字的共同部分而得,但原繁体字本身的偏旁具有较强的表义功能,可以考虑将其中偏旁表义功能较强的字恢复使用。例如:


简化字

对应的繁体字
(括号内为相应词组)

建议恢复使用的字

(1)

(2)

復(反復)

複(複雜)

須(必須)

鬚(鬍鬚)

(其中,“復”字和“複”字两者的形义都较强,但考虑到“復”比“複”使用频率更高,所以建议把“複”字恢复为繁体。)
(3) 一些简化字所对应的两个繁体字之间意义、形体都相似,可以考虑恢复其中一个繁体字。例如:


简化字

对应的繁体字
(括号内为相应词组)

建议恢复
使用的字

(1)

(2)

獲(獲得)

穫(收穫)

歷(歷史)

曆(日曆)

(考虑到“獲” 和“获”轮廓更为相似,故将“穫”恢复;而“歷”比“曆”使用的地方更多,所以建议把“曆”字于以恢复使用。)
(4) 一些简体字所对应的两个繁体字之间意义不同,字的形体也无相似点,应将其中与简体字字形差异较大的字恢复使用。例如:


简化字

对应的繁体字(括号内为相应词组)

建议恢复使用的字

(1)

(2)

壇(論壇)

罎(罎子)

簽(簽名)

籤(書籤)

(考虑到“壇” 和“坛”、“簽”和“签”轮廓相似,故建议将“罎”、“籤”恢复使用。)
(5) 一至三个繁体字在简化时直接用一个原有的笔画较少的字兼代,建议将所有这些字恢复使用。例如:


简化字

简字本义词组

对应的繁体字(括号内为相应词例)

(1)

(2)

丑(地支的第二位);丑时;丑儿(戏剧里的滑稽角色)

醜(長得醜;出醜)

 

白洋淀(浅的湖泊)

澱(沉澱,液体里沉下的东西)

 

丰采(容貌美好)

豐(豐盛;豐功偉績)

gān不相干,
天干地支

乾gān(乾净)qián(乾坤)

幹gàn
(幹什麽)

先后(上古对君王的称呼);
皇后

後(後面,跟“前”相对;後嗣)

 

胡(泛指外国或外族的)椒;
胡闹;胡同

鬍(鬍鬚)

huá划船;划不来

劃(劃了道口子)

 

茶几

幾(幾個;幾乎)

 

围困;困难

睏(睏倦)

 

帘子(旧时商店做标志的旗帜)

簾(窗簾)

 

liǎo
没完没了;了不得

瞭(明瞭)

 

发霉

黴(黴菌)

 

méng  启蒙

矇(矇朧)

濛(濛濛細雨)

懞(懞懂)

闲人莫入;莫非;变化莫测

鏌(鏌邪,古剑名)

 

一千;千万

韆(鞦韆)

 

秋天;麦秋(庄稼成熟的时期);
千秋万岁;
多事之秋

鞦(鞦韆)

 

沈(姓氏)

瀋,墨瀋(汁)未干;
瀋陽(地名)

 

松树

鬆(鬆散;鬆綁;鬆懈)

 

xì系统,中文系

係(関係)

繫(繫馬)

老少咸宜

鹹(鹹菜)

 

xuàn旋风;旋(临时)吃旋做

镟,镟子(温酒的器具);镟(用车床或刀子转着圈地削)床

 

丫头

桠(桠杈)

 

文采郁郁(有文采);馥郁(形容香气)

鬱(鬱鬱葱葱,形容草木茂盛);懮鬱

 

御(驾驶)车;御用(古称于皇帝有关的);御下(封建社会指上级对下级的管理)

禦(防禦)

 

人云亦云;云谁之思(文言助词)

雲(烏雲,雲集)

 

芸香(一种植物,可入药)

蕓(蕓薹,又叫“油菜”)

 

长征;征服

徵(徵税;徵求;徵兆)

 

制度;制服

製(製造)

 

朱红色

硃(硃砂)

 

批准

準(水準;準則;準確)

3.建议恢复使用的“异体字”
一些简化字所对应的多个繁体字中有一个被归入异体字,但该字因其较强的社会基础在现实生活中仍然一直被使用着,根深蒂固于人们的记忆中,在此建议将这些字恢复使用。例如:


简化字

繁体字

异体字
(括号内为相应词例)

建议恢复
使用的字

 

並(並且)

 

掛(掛念)

鑑(鑑賞)

 

噘(噘嘴)

 

珮(玉珮)

 

   佢(即“他”)

    甦(死而复甦)

 

兇(兇惡)

葯(yuè)

藥(藥店)

 

煙(香煙)

五、结  语
汉字形体演变的简化趋势,一直延续至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汉字运用的便捷仍是大众的要求。就目前及今后的汉字发展而言,简化字的使用是主流,但也要防止简化过度。另一方面,部分地“繁化”,也是社会所需。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繁体字在现今社会仍有巨大的通行领域。简繁并存,是历史的必然。我们的着眼点应该放在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共处协调上。
简繁字“一对一”方案的提出,就是在目前所使用的简化字基础上,所做的适度改进。通过简繁关系的适度调整,可以缓解过度简化所造成的不利于汉字信息处理之弊端,从而使汉字在现阶段乃至将来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以上为解决简繁字自动转换而提出的建议方案,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妥之处,请各位专家、老师批评指正。
在此,我们也诚恳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切实主动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1] 1986年6月24日,中国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
[2] 同1。
[3] 同1。
[4] 同1。

【参考书目和网站】
陈辅贤、谢耿《规范用字四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戴昭铭《规范语言学探索》,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胡双宝《汉语·汉字·汉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彭泽润、李葆嘉 主编《语言文字原理》,岳麓书社1995年版。
苏培成等 编选《现代汉字规范化问题》,语言出版社1995年4月版。
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1992年重排本),1993年版。
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大字本),2000年版。
孙钧锡《汉字和汉字规范化》,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王力 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第二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
王忠恕《汉字纵横谈》,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年版。
语文出版社编《语言文字规范手册》(1997年重排本),语文出版社1997年版。
张书岩、王铁昆、李青梅、安宁 编著《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1997年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中国语言文字网,URL: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

赖国容  深圳大学文学学士 
蔡雪雯  深圳大学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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