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从社会各阶层的文化中产生出来的

作者 谷翠峰 来源 《大连大学报》 发布时间 2012-09-11

纵观历史,应该是文人、帝王、僧侣、百姓共同构建了书法的“法度”,他们从各自不同的维度出发来认识书法:文人把书法看作是遣情逸趣的媒介;帝王把书法看作是建立秩序的手段;僧侣把书法看作是追求功德圆满的方法;而百姓则更多地把书法看作是完成生活步骤的工具……各个阶层对书法具有不同的要求,这样一来,书法丰富多彩的一面也由此而凸现了出来。

从技术的角度看,除了帝王之外,其余的三个阶层都对书法的技法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比如说文人对笔法运动的节奏相韵律、书写意境的理解和认识,使书法具有了东方艺术的独特性。如王羲之在书写时的坦然自若和洒脱飘逸的神采,黄庭坚对草书线条曲折荡漾和一波三折的观察与理解,以及苏东坡对书法的某些特征的认识是很多人所无法达到的。

僧侣对书写形态和书写方式独特的要求,又使书法具有了迥异世俗的特异风格,我们可以看到诸如智永、怀素、朱耷、李叔同在书法表现上的独特性,或静、或狂放、或内敛的强烈感都超出了一般书家在处理同类风格时所感到的自叹不如和力不从心,他们能将风格化处理达到极致,空寂的时空将他们的思绪集中和聚焦于一点,让世俗书家感到惭愧。

当然,民间书家在处理作品时更为大胆和狂放,他们无所顾忌,就是他们创造了方笔的写法。大多数的民间书家在北方,天旷地远更使得他们的作品增添了一份厚重和力量感,不身处其境是无法体验这种旷达奔放的。大气豁达使他们在处理大幅作品时是那么自信不凡和游刃有余,我们可以从《郑文公碑》、《石门颂》等作品中充分地感觉到这种力量;当然,民间书法还包括契约、残纸、界石、画符等,这些东西也有其独到的价值。其实,我们当然无法准确地将其中的部分夹划分,因为,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它们是纠缠在一起的,永远无法分清它们的临界点在哪里,它们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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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黄庭坚《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下左:朱耷,号八大山人 《临古法帖札》
下右:郑文公碑

上:黄庭坚《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下左:朱耷,号八大山人 《临古法帖札》;下右:郑文公碑

发表于《大连大学报》第447期 第三版 作者:大连大学美术学院 讲师 谷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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