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选择:贽
贄
《康熙字典》
【酉集中】【貝字部】
【酉集中】【貝字部】
解释:
【廣韻】【集韻】【韻會】𠀤脂利切,音至。
【玉篇】執玉帛也。亦作摯。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贄,以等諸臣。
【釋文】摯,本又作贄。
【左傳·莊二十四年】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榛栗棗脩,以告虔也。
【類篇】亦作質。
【廣韻】【集韻】【韻會】𠀤脂利切,音至。
【玉篇】執玉帛也。亦作摯。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贄,以等諸臣。
【釋文】摯,本又作贄。
【左傳·莊二十四年】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榛栗棗脩,以告虔也。
【類篇】亦作質。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集韻】魚列切,音孽。
【類篇】不動貌。
【類篇】不動貌。
又【集韻】陟立切,音縶。義同。通作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