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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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午集下】【示字部】
解释:
【正字通】俗稟字。
【唐韻】【集韻】【韻會】𠀤力錦切,音懔。
【說文】賜穀也。从㐭从禾。
【徐曰】公稟賜之也。
【廣韻】與也。
【增韻】供也,給也,受也。
【禮·中庸】旣稟稱事。
【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
【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
【師古註】稟,給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
【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
【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又水名。
【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韻會】俗作禀,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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