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甲骨文推进到文字考释阶段

作者 易益文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508期 发布时间 2014-11-08

罗振玉的心里一直有个愿望,要解决学术界长期以来“卜辞不可解读”的问题。1910年,《殷商贞卜文字考》成书。1914年,身在日本的罗振玉有感于庄子“吾生有涯”之言,“乃发愤键户者四十余日,遂成考释六万余言”,这就是《殷墟书契考释》。

《殷墟书契考释》初版于1914年12月,由王国维手抄石印,线装一册,有罗氏自序和沈曾植、柯劭忞的题诗各一首,后有王国维写的《后序》。1923年10月,商承祚决定不移轩刻印该书的前四编为一卷,附于他所修纂的《殷墟文字类编》中。1927年2月东方学会增订再版,石印三卷,线装二册,罗福颐校订,书前增加了王国维的序言,增删较多。

《殷墟书契考释》初版本共分八章:一、都邑;二、帝王;三、人名;四、地名;五、文字;六、卜辞;七、礼制;八、卜法。有的是对《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删订,有的则是在其基础上的修改和补充。第一章论述安阳小屯为“武乙之墟”,而方志误为河亶甲城。第二章列卜辞先王先妣之名36个,由此订正并补充了《史记·殷本纪》商王世系的谱牒。罗振玉的考释,为后来1917年王国维作《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进一步系统地考证商王室世系以及纠正《史记》阙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章列举卜辞人名78个。第四章列举地名193个。第五章列举形声又可考的文字485个。第六章列举卜辞655条,分为八类,计有祭祀、征伐、田猎、风雨、出入、卜告、卜年、卜敦等。第七章以卜辞证殷商礼制,计有六端:授时、建国、祭名、祀礼、牢鬯、官制。第八章记甲骨形态的凿、钻、灼、兆等,认为商周卜法无大差别。

相比较《殷商贞卜文字考》,此书成功之处在于,对文字的考证精确,考释的文字数量多,规模大。这时罗氏已有甲骨三万片,完整可用者也超过了三千片,使他能够逐片精细审核每一个甲骨文字。在本书的文字考释中,他尽量用字形比较和偏旁分析的方法考证、释读每个字,并考察其在卜辞文句中的位置和用法。这样,他将一批一批相关的甲骨文字辨认出来,使得对甲骨卜辞的释读、通读成为可能之事。

更重要的是,罗振玉在考释成批文字的基础上,总结出了极有价值的文字学理论。正如他在该书自序中所言:考释甲骨文有三难。一是关于商代史料的文献记载匮乏,“欲稽前古,津逮莫由”;二是“卜辞文句简质,片恒十余言,短者半之,字多假借”,增加了理解的困难;三是文字结构不规范,“因物赋形,繁简任意,一字异文每至数十,书写之法时有凌猎”。“欲袪此三难,勉希一得,乃先考索文字以为之阶”,其方法是本着“由许书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窥书契”的逆推原则,进而考求典制,最终达到证史的目的。这一考释方法的直接效果是“可识之文,遂几六百”。

《殷墟书契考释》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甲骨学研究已由“古董时期进入了文字考释阶段”。郭沫若曾盛赞道:“甲骨自出土后,其搜集、保存、传播之功,罗氏当居第一,而考释之功也深赖罗氏。”至于该书,则“使甲骨文字之学蔚然成一巨观。读甲骨者,固不能不权舆于此,即读中国古学者,亦不能不权舆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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