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学商史论丛》:甲骨学、商史研究的百科全书

作者 闻述之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515期 发布时间 2014-11-08

在经历了数年大西南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活与艰难困苦之后,胡厚宣发奋完成了《殷墟文字甲编释文》。他同时利用YH127坑丰富的甲骨材料,以常人不可想象的毅力写出了一系列的甲骨学、商史论文。这就是被称为甲骨学划时代巨制的论文集《甲骨学商史论丛》(以下简称《论丛》)。

这部论文集几乎涉及了甲骨学、商史研究所能扩展到的每个方面。在商史研究方面,它不仅论述了商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还论及商代社会的上层建筑,诸如封建制度、婚姻家族、宗法生育、天神崇拜等等,对商代社会的科技文化,诸如天文历法、气象和医药,也进行了认真探索。于甲骨学本身,也有记事刻辞、卜龟来源、文字释读、校对重片等有关论述。不仅如此,它还对甲骨学史作出了及时的总结。《论丛》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华,为此后的甲骨学、商史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到现在,这一甲骨学、商史研究的百科全书式巨著,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参考价值。

曾有不少学者著文,认为商代农业生产水平低下,而《论丛》在不少地方纠正了这些谬误。在《卜辞所见殷代农业》一文中,胡厚宣利用甲骨卜辞中的农业资料,对农业环境、农业区域、农业管理、农业技术、农业产品、农业礼俗等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证,认为商代农业比较发达,农业耕作技术有很大进步,从而纠正了对商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错误理解。当时有人认为“殷人使用烧田耕作法”,处于粗耕农业阶段。胡厚宣在《殷代焚田说》中,根据对大量甲骨材料的研究,得出了“殷人常烧草以田猎”的结论,从而推翻了“焚烧肥田”的说法。

在商代的王族及制度研究上,胡厚宣能发前人所未发,或对前人论说有所补苴、深化。《殷代婚姻、家庭、宗法、生育制度考》一文根据大量甲骨卜辞,从武丁之多妇考论商王实行一夫一妻制及变相的一夫多妻制;由卜辞有王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和大宗、小宗等,考论商代已有家族、宗法之制;从卜辞中求生、受生、娩嘉、命名以及多子、多女、大子与小子的记载,详考商代的生育制度,指出当时已有重男轻女思想,其与王位继承制和宗法制度均有密切关系。

胡厚宣还依据对甲骨文的研究,证明了古书有不少记载是真实可信的。如甲骨文中有“四方风”的内容,而《山海经》《夏小正》《尧典》等文献也有“四方风”的记载。他在《甲骨文四方风名考证》中,不仅考证了“四方风”的名称意义,也论证了历来为多数学者视为荒诞不雅的古书中的某些记载,确实有远古史料的依据。因此可以说,《论丛》不仅充分考证了甲骨文的史料价值,同时也通过这一商代社会的第一手资料,发掘并印证了古文献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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