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应了解《字表》有哪些变化

作者 侯玉文 来源 《语言文字报》 发布时间 2014-11-05

《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颁布不久,本报就接到来自吉林白城一线语文教师侯玉文的来稿,他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语文教师应了解《字表》的哪些变化?这值得人们重视和思考。侯玉文老师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和研究,并且参照了其他学者的观点,提出要关注3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希望更多的语文老师和研究者关注和研究《字表》的变化,以推动《字表》在社会语文生活中的有效使用。
日前国务院新颁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对50余年来汉字规范整合优化后的最新成果,无论是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还是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这样,汉字有了哪些新规矩新变化,语文教师应有所了解,这对在基础教育领域正确使用《通用汉字规范表》有重要作用。

一是应了解一下《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概况
历经12年研究整理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一共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常用字表,收字3500个;第二级为次常用字表,收字3000个;第三级为专门领域的常用字表,包括姓名、地名、科技术语及中小学古文教学用字,收字1605个。作为中小学来说,应该把了解和使用的重点放在第一级和第三级上。

二是应了解一下规范汉字的新变化
这次新增加的简化字有226个,但是没有恢复一个繁体字,表明了维护汉字简化成果的意志。这226个简化字中,有166个已经被《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收录,51个被其他工具书收录。45个原被划为异体字的又重新改为规范字,如吒、咤、晰、皙、趟、蹚、闫、喆、淼、甦、犇等。主要是考虑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字被广泛应用。尤其是闫、喆、淼、犇等字,一直作为姓氏和人名在使用,如果再坚持放在异体字中,就显得与现实生活很不适应。中小学常用字表替换103个原来与农耕文化相关的常用字,因社会的发展不常使用,如凫、揖、蛊等,又新增加了丫、斌、绚、贻、亢等。比较《通用规范汉字表》与《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发现,由于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前者的一级字表中有103个字没有进入后表,如鲍、悖、迪等;而后表之中,也有103个字没有进入前表,如笆、秕、膘、虱等。

三是还要了解部分重新规定和明确的汉字组词的用法
比如,以前用“撅嘴”,现在改为“噘嘴”;以前用“嗔目”,现在改为“瞋目”;以前用“趟水”,现在改为“蹚水”。
当然,需要语文教师了解的变化还很多,如果语文教师不了解这些,依然“涛声依旧”,就有可能出现问题。事实上,这并非杞人忧天,在我们学校,对《木兰诗》《陌上桑》《江城子·密州出猎》等课文中出现的统读字“骑”,语文教师都给读成了“jì”。由于“先入为主”,我反反复复地纠正,学生们依然“我行我素”。还有,在十几年前,我们学校的校长听一名年轻老师的课《卓越的科学家竺可桢》之后,指出“卓”应读一声。这个老师当即拿出字典说没错,弄得这个校长很尴尬。其实这个“卓”字,在1983年及以前的《现代汉语词典》中读“zhuō”,但在1993年重新修正读音后改读zhuó。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不少。事实上,每一次汉字规范之后,对变化的部分要特别注意,这里往往是容易出错的地方。因此,建议语文教师对《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变化及其他与语言文字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比较清楚的了解。
(作者系吉林省白城市平安镇中学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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