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少数民族文字之二渊源千古回鹘文

作者 叶静思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485期 发布时间 2014-11-06

  公元840年,因内乱、天灾以及敌族的攻击,回鹘人建立的“回纥汗国”灭亡。回鹘余部向西、南迁徙。一支西迁到吐鲁番盆地的回鹘人,建立了高昌回鹘王国。

  高昌回鹘立国之初,国势强盛,疆域辽阔:东起哈密,西至冰达坂(阿克苏北部),北抵焉耆至塔里木北缘、罗布泊等地,与喀喇汗王朝对峙,南面与于阗国隔碛相望,形成了西域三足鼎立的格局。

  高昌回鹘建国时,摩尼教已居于统治地位。摩尼教对回鹘人民族文化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它使这个粗犷尚武的民族接触到一种包含有丰富文化遗产的宗教教理。摩尼教徒们赋予经书非常突出的地位。

  回鹘最初本无文字,漠北时期采用突厥儒尼文作书面语,仅拥有一种初级的文字体系。西迁之初,儒尼文仍在使用,后逐渐废弃。为了翻译摩尼教经文,在借助粟特文的基础上,回鹘抄经师们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字体系,即通常所说的回鹘文。

  回鹘文是一种音素文字,字母数目各个时期不尽相同,前后期数目有所变化。最少为18个,最多达23个。23个字母中有5个字母表示8个元音,18个字母表示22个辅音。字母分词首、词中、词末等形式。有句读符号。在摩尼教文献中,还在句读符号上加红色圆圈。行款起初由右往左横写,后改为从左往右竖写。字体分木刻印刷体与书写体两种。书写体又分楷书和草书,楷书用于写经,草书用于一般文书。回鹘文外观与粟特文无异,区别仅在于不用粟特文中四个表意符号。使用一点或两点作标点符号,用四点表示段落。

  回鹘文从何时开始使用,目前尚无定论。回鹘文主要的使用年代是在9~15世纪,现今已不使用,个别文献抄写于17世纪。它是以回鹘为代表的北方突厥语族诸民族所使用的一种文字,在宋元时代通行于河西走廊、西域、中亚诸地。统治新疆、中亚乃至东欧诸地的察合台汗国、金帐汗国和帖木尔帝国也都曾采用回鹘文作为官方文字。回鹘文被广泛使用,以书写诏告敕令、宗教典籍、文学作品、契约文牍和历法医籍,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献资料,成为我们认识与研究古代维吾尔族及中亚诸族历史文化的宝藏。

  回鹘人曾翻译过大量的佛教经典,《大藏经》中的经、论两部分的著作都已先后译回了回鹘语。这些佛经大多直接译自汉文,另有一部分译自藏文、梵文、吐火罗(焉耆—龟兹)文。不管译自何种文字,我们都可以看到一种现象,在梵语和回鹘语之间,存在一种媒介语言。日本学者研究后得出结论:回鹘语中的借词尽管来源广泛,既有汉语,也有梵语,但基本上是以吐火罗语为主,粟特语只起一些辅助性作用。

  回鹘文字在高昌境内延续使用至17世纪,对后世影响深远。蒙古文最初亦是以回鹘文字母记蒙古语言而创制的。努尔哈赤的部下,又在蒙古文字母的基础上,创制了无圈点的“老满文”。蒙古文、满文、锡伯文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渊源于千古回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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