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少数民族文字之四哈萨克文

作者 珠峰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495期 发布时间 2014-11-07

  哈萨克族的历史,可追溯到西汉的“乌孙”。“哈萨克”这一族称最早见于15世纪中叶,是从金帐汗国分裂出来的使用突厥语的一些游牧部落。“哈萨克”这一族称一直沿用至今。据民间传说,意为“自由人”。

  哈萨克族,现有人口111万(1990年统计),主要聚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天山北部准噶尔盆地边缘的广大地区,包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伊犁、塔城、阿勒泰三个地区,以及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此外,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县和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也是比较集中聚居的地区。

  哈萨克语属于阿勒泰语系突厥语族克普恰克语支,在词的结构上属于黏着语,保留了丰富的古代突厥语词汇。哈萨克语曾经使用过突厥文、回鹘文、察合台文,直到15世纪,才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立的民族语言。20世纪初,哈萨克族对以阿拉伯文为基础的察合台文进行了改革,形成了以阿拉伯文为基础的现代哈萨克文,这种文字被称为哈萨克“老文字”,即现在哈萨克人使用的文字

  我国哈萨克语比较统一,方言差别较小。现行的哈萨克文字母共有33个,其中有9个元音字母,24个辅音字母。每一个字母视其在词里的位置不同,写法略有变化,有词首、词中、词末三种变体。拼写时以词为单位从右往左连写。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哈萨克文,在哈萨克族的文化发展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保存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由于阿拉伯字母不能充分表达哈萨克语的语音系统,在正音和正字上存在过混乱状况。前苏联的哈萨克族于1917年和1924年前后两次对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哈萨克文进行了改革,去掉了一些不必要的字母,并增加了软音符号。于是,用3个阿拉伯字母拼写哈萨克语9个元音的混乱现象才得到改变。我国哈萨克族在上述两次改革的基础上,于1954年修订了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哈萨克文字母表。

  新中国成立以来,用哈萨克文出版了大量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图书,其中包括本民族的创作和中外名著的译本,并出版了多种刊物。1959年我国哈萨克族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方案,1965年开始推行。实践表明,全面使用新文字的条件尚不成熟,而同时使用新、老两种文字又对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事业不利。因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2年9月13日决定全面恢复使用老文字,将新文字作为拼音符号加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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