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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薹”好吃不好写

作者 黄典荣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787期 发布时间 2014-11-06

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媒体对此大量报道,他的《天堂蒜薹之歌》在报道里常被误为《天堂蒜苔之歌》。有媒体将此误列为2012年十大语文差错予以公布。

其实以“苔”代“薹”的现象出现已久。不过,在1956年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之前,“蒜苔”这个写法并不为错。

《汉语大词典》“蒜薹”条说:“亦作‘蒜苔’‘蒜台’。”接着,在释义语“蒜的花茎,嫩的可食用”之后,列举所指相同的“蒜薹”“蒜苔”“蒜台”用例各一条:前两例分别取自成书于清代前期的《广群芳谱》和《醒世姻缘传》,后一例出自老舍的《四世同堂》。

《汉语大字典》“苔(tái)”条中说:“同‘薹’。如:油菜苔;萝卜起苔。”

可见,《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以前,表示“大蒜、韭菜、油菜等中央部分长出的细茎,嫩的可食用”这个意义时,既可用“薹”,也可用“苔”或“台”。

从《汉字简化方案》公布至今,“薹”字一直未被规范简化为“苔”。因此,《汉字简化方案》公布后,表示以上意义时只能用“薹”而不能再用“苔”和“台”。“蒜苔”“蒜台”“韭苔”“菜苔”“抽苔”等,以“苔”或“台”代“薹”的词形均应判误。因为均不符合上述规定。

《汉字简化方案》公布后,“蒜苔”的使用频率应在全社会大大降低,但这五六十年里,事实并非如此。主流媒体上一般多用“蒜薹”,偶尔也会出现“蒜苔”,但在其他地方,“蒜苔”明显多于“蒜薹”。

在北大语料中搜索“蒜薹”和“蒜苔”,可得前者用例160个、后者用例105个。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用例全都出自打印的文字里,而且绝大多数出现在《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之后。至于在手写文字中,人们则更是普遍青睐“蒜苔”,而很少写“蒜薹”。

笔者家住农村,当地栽种大蒜年代已久,采抽蒜薹是菜农们的常活,蒜薹也是饭桌上的家常菜肴。在这里,还常可见一种大人逗小孩玩耍的名曰“抽蒜薹”的游戏。大人用双手夹住小孩的头颅,适当用力反复“抽”起、放下。村里无人不识蒜薹,但笔者问过65个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民,竟无一人认为“蒜苔”有误。仅有4人见过“蒜薹”字样,却写不出“薹”字来。我们去蔬菜批发市场、去超市买菜时,在大小饭店进餐时,去书店购买蔬菜栽培类书籍时,经常可以看到“蒜苔”,而很少看到“蒜薹”。

这种情况表明,“蒜薹”在实际应用中,确实存在着几种倾向:

一是迄今为止,识“薹”者远不如识“苔”者多,会写“薹”者更是远远少于会写“苔”者。对常需书写“蒜tái”“韭tái”之类词语的普通人而言尤其如此。

二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国各地蔬菜种植面积的大幅度增加,“蒜tái”之类的词语自然也就与日俱增,此“tái”显然已是一个常用字了;但其规范字形“薹”笔画繁多,不便于书写,因此人们在写“蒜薹”之类的词语时,大多经常有意无意地以“苔”代之。可以想见,希望把“蒜薹”等词语里的“薹”字简化为“苔”的人,为数肯定很多。

三是用“苔(tái)”表示“大蒜、韭菜、油菜等中央部分长出的细茎”这个意义,不仅不会导致将“蒜苔”“韭苔”“油菜苔”等词里的“苔”字误解为“苔(tái)藓植物”和“舌苔(tāi)”之“苔”,而且也可收到见词明义的效果。

(作者系山西省夏县教师进修学校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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