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用法》的五个变化

作者 沈阳 刘妍 于泳波 来源 《语言文字报》 发布时间 2014-11-02

与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相比,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编排形式和文字表述
《标点符号用法》是指导性国家标准,所以,根据国家对指导性标准编写规则的规定,新版《标点符号用法》在编排形式和文字表述上进行了全面修改,同时更换了大部分示例,力求使之简短、规范、通俗易懂。
符号定义的增补和修改
首先是增加了“标点符号”这一术语。以往的标准都没有对“标点符号”这一概念进行明确定义,而在实际使用中“标点符号”常与“数学符号”“专门符号”等概念混淆,因而需要界定清楚。
其次,修改了复句、分句的定义。1995年版《标点符号用法》用“大句子”“小句子”来定义这两个概念,不够严谨。
再次,对句末点号的定义进行了全面修改。句号、叹号、问号在1995年版《标点符号用法》中的定义强调的是它们与句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事实上这种对应关系存在大量例外,因而这种定义方式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误解。目前的修改更加关注点号的实质,即点号主要表明话语的停顿和语气。因为研究表明,点号与语气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比点号与句式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最后,对分号的定义进行了修改。1995年版《标点符号用法》中分号的定义只说明分号可以表示并列关系,但根据语料可知,分号不仅可以表示并列关系,也可以表示转折、递进等非并列关系。分号表示并列关系时,可以是单重复句也可以是多重复句;而分号表示非并列关系时,一定是多重复句。
符号形式的厘定和规范
首先,句号的形式统一为小圆圈。1995年版《标点符号用法》指出,句号有小圆圈和小圆点两种形式。但根据对大量实际语料的观察,小圆点句号只在西文的行文中使用,在汉语行文中很少使用。同时,小圆点在西文中功能很多,如小数点、缩略词标志等,采用小圆点作为句号会给文本的自动处理带来极大不便。为此,新版《标点符号用法》将小圆点的句号用法予以取消。
其次,把省略号的形式规范为六连点,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连用(即十二连点)。省略号目前比较混乱,有三连点、六连点、十二连点和大于十二连点的多连点等形式。其中,六连点是基本形式,六连点的连用(十二连点)只见于表示段落和诗行的省略,而三连点属于科技领域的专门用法,修订时没有涉及。其余各种形式均为不规范用法。
最后,将连接号的形式规范为三种,并对它们的功能进行了重新归并与划分。由于二字线容易与破折号相混,且没有独特功能,故予以废除。连接号的形式依据功能的不同确定为:表示起止的一字线“—”,表示产品型号、复合词等的半字线“-”,以及表示数值范围的浪纹“~”。
符号用法的充实和辨析
在标准正文部分主要表现为对逗号的基本用法进行了补充,增加了分隔号的用法说明。分隔号目前使用频率很高,而且其自身也有多种功能,如表示“和”、表示“或”。由于其功能较为复杂,使用也较为混乱,因而新版《标点符号用法》对其用法进行了更加明确的限定和说明。
此外,新版《标点符号用法》还增加了两个附录。附录A主要针对存在较大争议、使用较为混乱的问题,明确指出各个标点符号不能怎样用,从反面杜绝书名号等的滥用情况。附录B则通过专题总结和比较的方式对功能有交叉的几组标点符号进行了区分,并对标点连用、序次语之后和文章标题中等几个容易产生误用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标点符号的位置》一章的修改
新版《标点符号用法》将这一章更名为“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因为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办公软件处理标点符号,因而有必要增加使用办公软件处理标点符号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作者为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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