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主要改动

作者 北京大学中文系 詹卫东 来源 《语言文字报》 发布时间 2014-11-02

修订背景
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以下简称“1995版标准”)于1995年12月13日发布,自199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国家标准,它在促进中文出版物中数字表达形式的规范使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近十几年来的社会发展速度很快,电脑办公的普及、网络媒体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出版物上数字表达形式的使用,造成了目前中文出版物上数字表达形式有日渐混乱的趋势,必须及时加以规范和引导。这就需要对原有标准进行重新审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国家标准。为此,国家语委科研规划处于2005年年底专门为修订1995版标准立项,项目名称为“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范修订”。经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批准,该项目由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语法语篇分委会(挂靠在北京大学)组织课题组完成。
修订过程
修订的具体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调研和确定修订原则;其次是撰写新标准文本;最后是广泛征求意见,对新标准文本不断打磨和完善。前两个阶段历时两年时间,第三个阶段也历时两年时间。
在调研阶段,课题组的具体工作包括调查实际语料和调查相关文献两大部分。语料调查分为网络语料和纸本语料。文献调查分为三块:社会各界对1995版标准的评论文章、学术界有关数字用法规范问题的专题研究文章、国外有关数字用法规范的文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分析归纳了影响人们选用不同数字书写形式的内在理据,并承认在选用不同数字书写形式时既有分工明确的情况,也有界限模糊的灰色地带。在理论研究取得明确成果的基础上,课题组成员反复推敲,拟定了新标准的基本术语和层级分类的表述框架。2008年4月新标准文本初稿形成后,课题组向36家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其中24家单位返回了书面意见,其他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给予了反馈。课题组将这些意见进行了分类归并整理,共得到97条具体意见,课题组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处理,接受了其中64条意见,并对新标准文本以及编制说明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此后继续以这种通信形式和召开专家研讨会的形式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形成了最终的新标准正式文本。整个征求意见过程涉及60多家单位,覆盖新闻媒体、出版、教育、科研、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领域。
主要改动
跟1995版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主要改动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在指导思想方面,1995版标准比较明显地突出了阿拉伯数字书写形式的地位和作用。新标准不再特别突出这种倾向,而是主张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各有分工,在使用中应平等对待,各司其职。二是在基本术语方面,1995版标准使用的是“物理量”和“非物理量”两个基本术语,并以此为纲来厘定阿拉伯数字形式和汉字数字形式的用法区别。新标准则使用“计量”“编号”“概数”三个基本术语,来表述阿拉伯数字形式跟汉字数字形式各自承担功能的主要差异。三是在操作原则方面,新标准继承了1995版标准提出的“得体原则”和“局部体例一致原则”的合理内核。但在具体表述上,将“得体原则”具体化为根据表达功能需求来决定表达形式的选择;将“局部体例一致原则”具体化为“系统一致原则”,即同功能类别的数字应选择同形式书写。此外,增加了“编码效率原则”“尊重传统原则”“表义清晰原则”。四是在行文方式上,1995版标准采用平级罗列形式,新标准则采用层级分类的表述形式。
(作者为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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