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字发展趋向的思考

作者 焦冬梅 来源 《汉字书同文研究》第7辑(2008年) 发布时间 2014-12-16

【内容提要】:汉字发展的趋向是趋繁还是趋简,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历来存在分歧。文章通过对《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中竹简文字与现代繁体字的比较,证明“汉字在楷书以前的发展趋势是趋向繁化”的这一观点。文章认为:简化与繁化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范围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关键词】:繁化、简化、上博简

  汉字的发展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文、隶书、楷书等几种主要的发展阶段,另外,还有草书和行书两种辅助字体。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汉字总的发展趋势是由繁趋简,但是在一定时期或范围内还存在着由简趋繁的情况。这是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它的复杂性和不统一性,汉字的趋简趋繁问题也是一样。近读上博简《孔子诗论》,发现竹简上的汉字与现代的汉字相比,由繁趋简或由简趋繁的问题也同样存在。下面就以上博简《孔子诗论》为例讨论一下汉字发展趋势中的简化和繁化问题。

  简帛上的文字到现代已有很大变化,我们现在要利用这些出土的文献资料,首要的问题就是文字的释读。释读古文字可以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从字形、字意上看:与已经确定的字形相比照,再就是从字的意义上能讲通;二是从通假、讹变的角度看:直接用字形、字意不能解释,就要考虑通假的方法。因为在那个时期,文字总的数量少,文字在运用的时候还不是很固定,所以有许多通假现象存在。当然,也还存在书写过程中的错误,以致出现讹变。讹变的确定应以传世文献为依据。三是从传世文献的角度看:从文字本身不能释读,应以整个文意与传世文献对比,以期获得认识。我们以对《孔子诗论》第三简中文字的释读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上海博物馆藏竹简《孔子诗论》(第3简)的简文如下:“……也,多言難而悁(怨)退(懟)者也,衰矣!少(小)矣!邦风,亓(其)内(纳)勿(物)也,(博)觀人谷(俗)安(焉),大(敛)材安(焉)。丌(其)言文,丌(其)聖(聲)善。孔子曰:隹(惟)能夫……”

  对这支简的释读,各家对几个词的隶定和考释存在分歧。这些字主要包括“悁(怨)退(懟)”、“内(纳)勿(物)”、“(溥)”、“谷(俗)”、“(敛)材”等以及“溥”字在断句上是属上读,还是属下读的问题。笔者拟在诸家研究基础之上,略抒己之管见。

  “悁(怨)退(懟)”:马承源先生认为:“難而悁退”,读为“難而悁懟”。悁,“有学者释为‘怨’。据此字形,或可读为‘悁’,悁、怨一声之转,也可读为‘惌’。《广韵》有此字,曰‘枉也’。《集韵》:‘讎也,恚也。本作怨,或作惌。’‘退’字在此处不用本义,读为‘懟’,懟、退同部,一声之转。”董莲池先生认为:“退”前一字从心,从宀猒省声,“即怨的异体”。“退,《注》读为‘懟’,可从。《注》认为此句可能是就《少夏》中那些反映社会衰败、为政者少德的作品而言。亦可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云‘《小雅》怨诽而不乱’”。义当同“怨诽”。范毓周先生认为:“‘悁’之义为忿,为憂。《说文解字》心部:‘悁,忿也。从心肙声;一曰憂也。’其义正合《小雅》中多有憂忿之语。郭店楚简《缁衣》第十简:‘少(小)民亦隹(唯)日悁’,亦其証。‘悁’与‘怨’、‘惌’皆影母元部字,先秦出土文献中有‘悁’而无‘怨’、‘惌’,二者字义亦相承袭,故‘悁’或为‘怨’之本字,而‘惌’或为‘怨’之或体。至于原书考释所谓‘退’字在此不必用本义。读为‘懟’,懟、退同部,一声之转。则更乖离简文之旨。‘退’本有衰减之义,《左传·昭公二年》:‘火中寒暑乃退。’《吕氏春秋·仲夏纪》:‘退嗜欲,定心气。’皆有衰退、减小之义,与下文所言《小雅》的特点为‘衰矣少矣’正相照应。故不必另用音转为‘懟’作解。”周凤五先生认为:“简三‘怨悱’:悱,简文从‘退’声,原释‘懟’。按,简端经拟补缺文,知此处所论为《小雅》,则二字当读为‘怨悱’,所谓‘《小雅》怨悱而不乱’是也。”

  笔者认同周凤五先生的看法。从语音上看,“悁”有三读:“縈玄切”、“縈緣切”、“规掾切”。前二切释为“忿也”,后一切意为“躁急也”(见《集韵》)。前二切为古影母,与“怨”同。又“悁”与“怨”义通。《说文》“悁”与“忿”互训:“悁,忿也。”“忿,悁也。”而“怨”有忿恚义:《说文》“怨,恚也。”根据“悁”与“怨”读音及意义的关系,可初步推断二者同源。另据范毓周先生之考释:“先秦出土文献中有‘悁’而无‘怨’、‘惌’”,可进一步说明“悁”、“怨”、“惌”之同源关系。“悱”在上古属滂母微部字,义为“想说又说不出”,《论语·述而》:“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其中的“愤”与“悱”,“启”与“发”皆属同义对举。《说文》:“愤,懑也。懑,闷也。”注:“闷,烦也。”亦指心中烦闷、怨愤,而又说不出。而“懟”在上古属端母物部字,上古“微”、“物”可对转。又:《说文》“懟,怨也。”“怨”有怨愤之义,因而“悱”、“懟”义通。既然“悱”与“懟”语音上可对转,语义上又有联系,可初步推断二者同源。因此,“悁懟”释为“怨悱”是讲得通的。另外,从传世文献的角度看,《三传折诸——左传折诸》卷十八有这样一段文字:“《为之歌小雅》:东坡曰:季札观周乐歌小雅曰其周之衰乎。文中子曰:小雅乌乎衰,其周之盛乎。札之所谓衰者,盖其时親见周之衰而不覩乎文武成康之盛也。通之所谓盛者,言文武之餘烈厯数百年而未忘。虽其子孙之微而天下或犹宗周也。太史公曰:小雅怨悱而不乱。当周之衰,虽君年不能无怨,要在不至于乱而已。文中子以为周之全盛,不亦过乎?”在这段文献中有小雅与周衰的关系,以及百姓怨悱的问题,我们可以联系简文“衰矣!少(小)矣”看出此处也是在谈《小雅》怨悱以及周代衰微的情况。此文献也可以作为“悁懟”释为“怨悱”的一个佐证。

  “纳物”对于文字的考释,诸家意见基本一致,而对于“纳物”含义的认识,笔者认为还不够全面。诸家认同的“邦风诗包含的内容丰富,通过它们可以观风俗,知教化”的含义是有的,而“陈诗”(也可叫采风)与“纳物”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礼记集说》卷二十八:“大师是掌乐之官,令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君政之善恶。天保诗云: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是其政和。若其政恶,则十月之交徹我墙屋,田卒汙莱是也。命典市之官进纳物贾之书,以观民之好恶。若民志淫邪,则爱好邪僻之物。是欲知君上善恶也。”另有《御定孝经衍义》卷七十三:“礼记王制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典市纳贾以观命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孔颖达疏曰:王巡狩见诸侯毕,乃命其方诸侯太师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其政令之善恶。若政善诗辞亦善,政恶则诗辞亦恶。命典市之官进纳物贾之书,以观民之所有爱好所有嫌恶。若民志淫邪则爱好邪辟之物。民志所以淫邪由上教之不正。此陈诗纳贾所以观民风俗,是欲知君上善恶也。”通过这两段文献,我们可以看出古代陈诗和纳物是分开的,笔者认为陈诗是就精神方面而言,代表民风民俗;纳物是就物质方面而言,代表当时的生产生活水平。因此,陈诗可与观风俗照应,纳物可与敛材照应。由此观之,“谷”应释为“俗”,“敛材”应释为聚敛财物。从文字通假的角度看,在古代“谷”与“欲”通。如:《易·损·象传》:“君子以懲忿窒欲。”《音训》:“欲,晁氏曰:‘孟作谷’。”“俗”本身也有“欲”的意义。《释名·释言语》:“俗,欲也。俗人所欲也。”因此,“谷”与“俗”可通假。“敛材”作为指财物,还可从文献中获证。《都官集》卷十:“谓今天下应选之士,虽有古人之道,而无古人之节……敛财日繁,得士亦众……非士亡也,任其所短而不任其所长而然也……”《贞素斋集》卷四:“余观古昔盛时取贤敛财,於其不能辞者,往往张其事以激靡,敝之习求之于古,亡有是也。”文献中“敛财”与“得士”对举,“敛财”与“取贤”承接,分别代表物材和人材。因此,简文中“纳物”应指纳物材;“敛材”应指敛人材。

  “尃”的释义,有三种。一为“溥”,马承源先生认为“‘尃’,读作‘溥’,‘溥’与‘普’同,《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此句读为‘普观人俗’。”黄人二先生认为:“‘溥’字从下读可从,且训如其字即可,《诗·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大雅·公刘》‘逝彼百泉,瞻彼溥原’,‘溥’有‘广大’、‘普遍’之训。”二为本字“尃”,庞朴先生认为“‘尃’,徧也(《玉篇》),不烦转读为溥。”三为“博”,李零先生认为“‘博’,原作‘尃’,原书读‘溥’,这里读‘博’。”笔者认为应释为“博”,断句应下属。因为从句末语气词看,语气词一般用在句末,“邦风,亓(其)内(纳)勿(物)也”处应点断。而“博”与“大”相对应,都是作为形容词,修饰后面的成分。“尃”,在上古属鱼部滂母平声,“博”在上古属铎部邦母入声,鱼部与铎部是对转关系,邦母与滂母属同一类声母,从语音方面看,“溥”与“博”通假的条件存在。另外,从文献用词的角度看,笔者做了一个统计,“博观”的用例有657例,“溥观”有1例,“尃观”有1例(据文渊阁电子版四库全书),当然统计中存在同音词的问题,但同音词占的比例比较小。这三个词比例的悬殊也可以说明“博观”使用的比例比较高。因此,在这一支简中,释为“博”的可能性也应该最高。

  观上博第3简用字:悁(怨)、退(懟)、少(小)、亓(其)、内(纳)、勿(物)、谷(俗)、安(焉)、聖(聲、)隹(惟),不难看出,今之用字笔画往往多于竹简用字。这可以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汉字的发展在一定时期之内存在繁化的趋势。

二:文字笔画的比较:

  上博简《孔子诗论》是1994年由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得的一批战国楚简中的部分内容,一般称为《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由马承源主编。《孔子诗论》的题目是编者加的,内容是有关孔子评论《诗经》的一些言论。《孔子诗论》包括完、残者共有29支简,其中只有一支完整的简,长55.5厘米。凡长度在50厘米以上者5简,40厘米以上者8简,余简残损较多。本节以马承源先生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即《孔子诗论》的隶定为主要依据,并参考诸家的考释成果,对29支简中的文字笔画进行统计,并与现代的繁体字笔画进行比较。(现代繁体字的笔画依据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的缩印本《辞海》)希望通过对这两种相差2000多年的汉字的比较,从中窥见汉字发展趋势的少许端倪。

  为了统计结果的准确性,我们把29支简中的残损字、漫漶不清的字、诸家隶定分歧比较大的字都排除掉,只是以隶定较统一,字形较清晰的字作为比较的依据。统计29支简中所有的文字,共有1006字,我们按照上面的原则可分为三类:一:残损及漫漶不清的43字;二:诸家隶定不统一的100字;三:字形清晰、隶定诸家分歧较小的863字。我们就以第三类为基础进行讨论。而这一类中重复出现的文字比较多,特别是一些虚词的重出比例更大,排除掉这些重出的文字,可以用来做比较的有250字,为了显示统计结果的可信性,现在分别把竹简文字的笔画与现代繁体字笔画比较,分由简趋繁、由繁趋简、相同三种情况以表格列举如下:

表一: 由简趋繁的文字: (丢失)
表二:由繁趋简的文字:(丢失)
表三:笔画相同的文字:(丢失)

(原始信息见:《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七辑)

  表一由简趋繁的字有152个,在250个字中所占的比例为60.8%;表二由繁趋简的字有59个,在250个字中所占的比例为23.6%;表三笔画相同的字有39个,在250个字中所占的比例为15.6%。由以上就隶定分歧较小的文字所做的比较可见,由繁趋简与由简趋繁的比率悬殊较大。而隶定分歧较大的那部分文字,就现有的情况而言,由简趋繁的比率可能更大。当然,有些字的笔画统计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但从总体概率而言,繁化的比率大于简化的比率是比较明显的。综观汉字发展的历史,简化与繁化两种趋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的情况是不同的。有的学者认为:“汉字发展在楷书以前以繁化为主,每次大的字体变化与调整时,变化后繁化的为80%,大约只有10%的字是简化了的。至于楷书以后,至少字数的增加是与笔画的繁化成正比例发展,而不是相反,否则汉字如果一路简化下去,那么,有限的笔画变化又如何容纳得下数以万计的汉字总量?”(参考文献(8))我们通过对战国竹简文字与现代文字笔画的比较,也证明了这一观点。

三、结语:

  通过文字本身的比较,结合汉字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繁化和简化在整个汉字发展的过程中是两种并存的现象。汉字作为一种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从功能性而言,既要求汉字易于书写,提高效率,又要求字与字之间能区别意义。为了满足提高效率的要求,汉字就存在简化的可能;为了增加意义的区别度,汉字又有繁化的倾向。另外,还有书写材料,时代、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给汉字的繁简趋向问题增加了更复杂的因素。竹简上文字的笔画以圆转为主,主要是受书写材料的影响,而现代基本都变成了方直的笔画。在由圆转变为方直的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许多笔画。另外,汉字在形声化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能准确地表达意思,区别不同的事物,许多字又加了偏旁。在这种情况下,汉字的笔画也会增加。因此,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一味求简,也不要一味求繁,要用系统论的观点和优化的观点认真总结汉字发展的规律,使历史悠久的汉字为未来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大学中文系 焦冬梅)

参考文献:

(1)刘信芳《孔子诗论述学》,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3) [清] 阮元等《经籍纂诂》,中华书局1982年版;

(4)王力《同源字典》,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5) [汉] 许慎(撰) [清]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6)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版;

(7)张民权、郭凌鹤关于汉字简化问题的理性思考,现代传播2004年第5期;

(8)王兆阳汉字“识繁写简”“正繁便简”之我见,唐都学刊1999年第15卷第4期;

(9)吕永进汉字异体字优化规律初探,烟台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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