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使用中的学问

作者 詹卫东 来源 《语言文字报》 发布时间 2014-11-03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需要用到数字的场合比比皆是,例如身份证号、学号、银行账号、电话号码、车牌号码、邮政编码、网络用户号、书号、刊号……虽然数字的具体应用多到无法列出一个完整的清单,但概括起来,数字的主要功能其实可以归纳为两个:计量和编号。
人们使用数字的首要目的就是用数字来记录物体的量,并对量进行包括加、减、乘、除在内的各种数学运算。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人类认识和创造的物品越来越丰富,涉足的领域也越来越广阔,这些新发现和新创造的事物,都需要命名以便于指称。在这种情况下,数字的另一个功能——编号就应运而生了。实际使用中,既有纯粹用数字进行编号的情况,比如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也有将数字和字母、汉字混合在一起编号的情况,比如车牌号码、书号。现在,数字在日常生活中用于编号一点也不比用于计量少。
计量和编号这两种功能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通俗地讲,如果使用数字比较大小,做加、减、乘、除等数学运算,就是在计量;如果是用数字给事物指定一个代号,便于称引,就是在编号。如果要从理论上更深入地理解计量和编号这两种功能的差异,可以参考哈佛大学心理学家斯坦利·史密斯·史提文斯(Stanley Smith Stevens)于1946年发表在《科学》上的文章《关于测量尺度的理论》。
计量和编号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区别,就是计量有精确和模糊之分,编号则没有这样的内部对立。人们在使用数字刻画事物的数量特征时,也有不求精确,只求大概描述的情形。这时候,所谓计量只是记录一个大概的量值或范围。这种数字,一般称为概数。
除计量和编号外,数字还有其他功能。例如,数字可以独立作为一般语词使用,也可以跟其他语言成分组合在一起构成一般语词使用。比如“百分之百地肯定”“千万要注意”“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中的数字就是独立作为一个词在使用。“零容忍”“不管三七二十一”“MP3”中的数字就是跟其他语言成分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语言单位在使用。数字的上述使用,就如同一般的语言成分一样,是语言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表达的是数字的基本概念义。除此之外,数字还有像“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中的用法,其中的数字是表达修辞意义。更极端的例子是像意大利电影《海上钢琴师》(Legend of 1900)的主角的名字,因为生于1900年,无父无母,养育他的船工就给他取了“1900”这个名字。这是数字直接用于人名。
数字在中文文本中主要有两种表达形式,一种是中文固有的书写形式,即汉字数字形式,基本符号有“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另一种是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伴随着西学东渐和中国现代化的进程,逐步在中文中推行开的阿拉伯数字形式,基本符号有“0、1、2、3、4、5、6、7、8、9”。
数字的上述两种表达形式跟数字的主要表达功能之间是有大致的对应关系的,即在强调精确计量和编号功能的场合,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在作为一般语词使用以及表达概数的场合,倾向于使用汉字数字形式。不过,这种分工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汉字数字也有计量和编号的功能。在阿拉伯数字进入中国之前,中国人正是用自己的数字书写形式来计数的,包括做计算和用数字来编号、排序。另一方面,阿拉伯数字在使用过程中,其表达功能也逐渐拓宽,从最开始的主要用于精确计量,发展到各种编号功能,进而发展到跟汉字成分结合在一起来表达概数。这样,就造成了在一些场合二者可以换用的情形,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需要对两种数字书写形式进行适当的规范,尽可能将不同的表达形式跟不同的表达功能对应起来,实现汉字数字跟阿拉伯数字相对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除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外,中文文本中还有罗马数字。罗马数字的基本元素是7个罗马字母:Ⅰ代表1,Ⅴ代表5,Ⅹ代表10,L代表50,C代表100,D代表500,M代表1000。罗马数字在中文书面语中出现的比例非常低,因此在《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中没有专门涉及。
(作者为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主要起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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